退位傳法 燈燈相續 佛光山上承佛陀示教利喜的悲心,下循禪門祖師活潑善巧的道風,是一個法脈流長、有傳承、有制度的道場。根據佛光山的組織章程,佛光山的住持四年(原六年)一任,連選得连任一次。星雲大師在擔任二任住持之後,又連任一次,總計住持十八年。1985年,大師退位傳法給弟子心平法師,1995年,由心定法師接任住持,2005年,由心培法師接任住持,法法相傳、燈燈相續。佛光山「世代交替的」典範,對當時台灣的社團、企業,甚至政治界,產生相當的 影響與帶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