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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17

1967 創辦佛光山

創建佛光山 1967年5月,佛光山開山。在此之前反對聲浪四起,星雲大師力排眾議,縮 衣節食,搭草寮,,開荒地。在請不起建築師,沒有辦公桌,,也沒有設計圖下, 一棟棟建築,就以竹枝畫地在討論中一一完成。淨土洞窟兩邊圍牆、不二門、 靈山勝境廣場、大雄寶殿前成佛大道等,一石一土堆積,一血一汗揮灑,布 滿師徒篳路藍縷,胼手胝足的痕跡。開山5年後,大師制定「佛光山寺組織章 程」,成立「佛光山宗務委員會」,設五院十會。歷年來,因應多元弘化,陸 續增設國際佛教促進會、文教基金會等。大師立下「集體創作、制度領導、 非佛不作、唯法所依」作為行事規範,奠下弘法利生之基礎。 購地建寺 1966年,星雲大師因一對越南褚伯思夫婦投資失敗,經濟陷入困境,於是向其購得高雄縣大樹鄉麻竹園20餘甲山坡地,一方面做為建寺之用,一方面助其度過難關。後來大師特別租了一部遊覽車,號召信徒上山參觀。車子開到山下,必須徒步走過一條雜草叢生的小徑才能上山。滿車的信徒不但不肯下車,還說:「這種地方,鬼都不會來!」大師聽了並不感到失望,只有請大家在車上等待。自己一個人上山,花了兩小時,繞了一圈回來,心想::「沒有關係,鬼不來,只要人來、佛來就好了。」 1967年,星雲大師力排眾議,率領出家弟子開山建寺,並把寺院定名為「佛光山」,取其「佛光普照」之意。四十年多年來佛光山樹立「以文化弘揚佛法,以教育培養人才,以慈善福利社會,以共修淨化人心」之宗旨,將佛教帶往現代化的新里程碑,並將人間佛教從台灣傳播到全球五大洲。